天津某办公楼1人坠楼身亡!

时间:2025-04-05 02:58:31来源:深度分析网 作者:画心

天津某公司办公楼  发生坠落事故  1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最新情况通报已公布  2024 年 3⽉1⽇10 时 40 分,天铁热轧板有限公司净化车间 1名钳⼯通过办公楼⼆层防火挑檐关闭供热蒸汽阀⻔时,从防火挑檐坠⾄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4 年 3 月 1 日上午 8 时许,热轧公司净化车间检修一班班长赵某刚在班前交底会上,安排班组工人王某恒、郭某军对办公楼漏水暖气管进行维修。因控制漏水暖气管的阀门位置较高且未设置专门操作平台或扶梯,为关闭暖气管阀门,二人计划翻越办公楼二楼吊运车间主任王某晗办公室窗户,通过二楼防火挑檐行至阀门处进行操作。  10 时 40 分左右,王某恒、郭某军到达办公室,王某恒翻越窗户前,郭某军和正在办公室内办公的王某晗先后提醒王某恒佩戴安全绳。在郭某君低头翻找工具时,王某恒未佩戴安全绳翻窗跳至防火挑檐,往阀门方向转身时失足从防火挑檐坠落至地面蒸汽管道支架水泥底座旁,导致头部受伤大量出血。    事故发生在热轧公司办公楼二楼窗外防火挑檐,防火挑檐宽1.08 米,距地面高 4.5 米,事发窗户正下方防火挑檐处堆放有电缆线、破旧裤子、鞋袜、水泥碎块及其他杂物。    善后赔偿问题已达成一致  直接经济损失160万  事故发生后,郭某军和王某晗立即赶到坠落地点查看王某恒情况。随后接报赶来的王某庆和净化车间主任周某凯于 10 时 53分拨打 120 急救电话,并按 120 急救中心要求,指挥现场人员使用担架将王某恒抬至路口处等候救护车。  11 时 10 分左右,120 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将王某恒送往涉县医院抢救。周某凯、肖某明、张某等人在医院陪同看护,要求医院全力抢救伤员。13 时 10 分左右,涉县医院宣布王某恒经抢救无效死亡。热轧公司与死者家属已就善后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善后工作已完成。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的有关规定,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合计 160 万元。  事故原因已公布  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罚  经现场勘察、询问有关人员和综合分析,事故调查组认定: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冒险作业,未佩戴安全绳1在无防护设施的办公楼二楼防火挑檐从事高处作业活动,失足从防火挑檐坠落,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1.涉事阀门附属设施缺失。涉事阀门位置存在高处坠落风险,未设置扶梯、平台、围栏和系挂装置等附属设施,不便于人员操作、检查和维修。  2.事故发生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涉事阀门附属设施缺失的事故隐患。  3.事故发生单位对涉事高处作业危险因素分析不到位。开展高处作业前,未及时发现并清除涉事防火挑檐处堆积杂物阻碍作业人员通行的事故隐患。  4.高处作业监护不到位。监护人员除口头提醒高处作业人员佩戴安全绳外,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  处罚结果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如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事故发生往往是因为,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不齐全,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以及企业未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  人的不安全行为  高处作业时未规范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  未按规定的通道进入现场,随意攀爬脚手架、阳台、门窗等。  作业人员未经现场安全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物的不安全状态  洞口、临边、作业平台等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设置不合格。  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不满足防护要求。  管理不到位  安全组织网络不健全、安全责任制未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  施工作业组织不合理,未有效避免交叉作业等。  违规安排不符合高处作业资格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作业前安全交底不到位,未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环境因素  作业场所湿滑、杂乱等。  存在恶劣气候,如五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登高作业“十不准”  请务必做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内容
推荐内容